您现在的位置:食品机械设备网>包装机械网>资讯列表>《绿色产品 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!

《绿色产品 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!

2024年12月31日 13:29:06 人气: 9332 来源: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 
  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《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,并形成了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 
  一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 
  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xfprzc@samr.gov.cn,请在邮件标题加注“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》意见”字样。
 
  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(邮政编码:100088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》意见”字样。
 
  附件:1.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 
  2.《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 
  市场监管总局
 
  2024年12月4日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:804074602@qq.com
版权与免责声明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食品机械设备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-食品机械设备 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食品机械设备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食品机械设备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 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,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“稿件来源 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“稿件来源:食品机械设备网”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、数量较多,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,著作权人发现本 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,请主动与本网联系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我网将及时处理。联系电话:0571-87759655;邮箱:804074602@qq.com

企业推荐

更多

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