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:米香型白酒》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(报批稿)意见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现就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:米香型白酒》等3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修改单(报批稿)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《意见反馈表》以寄回、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
邮编:100088
传真:010-82260667
电子邮件:spxfpbzc@samr.gov.cn
2024年10月14日
附件下载: